题目中的数据是从网上的一篇文章中发现的,也基本受到业内专家的认可。那么假定这个数据是符合事实的,那么谁倒霉了?
以使用较多的按揭贷款方式计算,首付30%现金,所购房作为抵押,则当房价下跌30%且贷款人无力还款时,银行就所抵押房产价值优先受偿。银行除利息外收回本金,购房人首付之后,一无所有。如购房人付清剩余款项及利息,则得到贬值的房子,如是自住,也无所谓,除非再用来抵押之外,几乎不受影响。如是炒房,要么炒成房东,要么忍痛割肉。如是违规炒房,如抵押价值严重不足,却又偏偏炒了多套房,则破产。这个时候,银行与炒房人一起倒霉。
违规贷款炒房的情况有没有?只怕有。本人浏览一网站,发现某公司广告在说明了贷款条件及手续之后,尚有以下说明:“年龄不符合的可以找我们办理,我公司可以提供解决方案。”“当然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不符合上面条件的,可以找我们办理,我公司可以提供解决方案。”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规矩制定出来就不是让人遵守的,而是锻炼人违规又不被发现的能力的。在程序正义优先于实体正义理论的扭曲下,“规矩”的涵义就发生了这样的变异。充分发挥人的灵活性以对抗规矩严格性贷款行为,使得“房价下降30%,银行坏账率仅2%”的预测变成不可能。这个论断的前提条件是所有贷款行为都是符合规矩的,然而事实是“人是活的”。也就是说,房价下降30%,“银行坏账率仅2%”的预想是做梦。
银行业应当更清楚这一点,但有关人士依然要这么说,原因可能有二:一是断定房价不会跌去30%,所以也不致穿帮;二是事情已经做了,说穿了也没意思,不如就按假定一切贷款都是符合规矩的来说。否则的话,可能马上就会有人来调查究竟有多少款项的贷出是不符合规矩的以及有谁参与了这件事。
或许,房价或许近一年不会跌去30%,但依现在远高于真实价值的价格来看,回归到真实价值附近是必然的,所以总会有跌幅远超过30%的那一天。到了那一天,倒霉的也肯定不仅仅是散户炒房客,聚焦了国家财产以及老百姓的钱的银行,也逃脱不了。当然,有一定存款的老百姓也得跟着。虽然如此,房价还是早跌、早回归合理价值的好,不然,跌得越晚,倒霉的人越多,霉倒的也越大。